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在我省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结合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送服务、促发展”活动,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0日,孙吴县司法局、孙吴县工商联联合举办民营企业家依法治企培训班。县司法局局长张少剑主持并讲话。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隋明出席,16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人员蔺秀丽从新《公司法》概述、新《公司法修订意义》、重点法条解读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并就企业普遍关心的注册资本限期实缴、过渡期减资、虚假出资、监事会(执行监事)等方面,做了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的精彩分析与解读。使企业家们对《公司法》的新修改与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参会企业也就新《公司法》的相关问题积极踊跃发言,宣讲人员对于企业的提问进行细致准确地解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公职律师付金凤为其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并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告知大家如有法律方面疑难和诉求可通过拨打黑龙江“12348”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足不出户地享受方便、快捷、免费的专业法律服务。
依法治企是治企之道、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此次培训是针对民营企业量身定制的“普法套餐”,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规范企业管理,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家法律素养,增强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能力,增强企业经营生产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合法维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牢固的法律基础。
下一步,孙吴县司法局、孙吴县工商联等部门将继续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帮助民营企业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为建设现代化新孙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