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做好各项调解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3月18日巴青县举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颁奖仪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格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冯中明主持会议。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专(兼)职司法助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78人参加会议。
会上,书面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并为受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次仁嘎培同志献上哈达、颁发荣誉证书,表示热烈祝贺。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人民调解坚定的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调解为了人民,把维护人民安全和切身利益贯穿调解工作始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基层治理工作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大调解”撬动基层治理“杆杠”,不断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效能,为全县社会环境注入“稳定剂”。
会议号召,奋战在一线的各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要深知人民调解事关稳定大局,关乎群众利益,要积极向获得荣誉的调解员看齐;在对标先进的同时,要增强本领,发挥优势,发展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巴青、法治巴青做出新的更大贡献。